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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《湖北省水安全保障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

各市、州、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:

现将《湖北省水安全保障“十五五”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
2026年8月25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湖北省水安全保障“十五五”规划

为加快推进湖北水利现代化、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,有力支撑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,依据国家《水安全保障“十五五”规划》和《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,制定本规划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践行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、省政府治水兴水工作部署,围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,扛牢“江湖安澜、碧水东流、净水北送”政治责任,统筹水灾害、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治理,统筹江河湖库资源,着力建设“荆楚安澜”现代水网,为筑牢支点建设根基夯实水利支撑。

到2030年,“荆楚安澜”现代水网骨架基本形成,长江、汉江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健全,骨干输配水通道、重要调蓄节点逐步完善,河湖生态环境全面改善,水利数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,水经济、水文化蓬勃发展,水利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。展望2035年,“荆楚安澜”现代水网基本建成,水网韧性显著增强,水利现代化基本实现,全面支撑保障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。

坚持因地制宜,分区施策。江汉平原以“拓宽洪水出路、增强供水韧性”为主线,加快构建循环通畅、多源互补的水网;鄂西北以“强化源头保护、护好北调净水”为主线,筑牢水源涵养与水质安全双重屏障;鄂西南以“提升防洪标准、维护生态稳定”为主线,加强山区防洪治理与三峡库区生态修复;鄂北以“水网延伸增效、加强联网联调”为主线,加快构建蓄引结合的多水源保障体系;鄂东北以“联通江河湖库、增强灌排能力”为主线,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;鄂东南以“强化系统治理、推进湖库互联”为主线,统筹山区水库群调蓄与平原湖区排涝协同治理。


二、主要任务

实施水旱灾害防御、水资源优化配置、河湖水生态保护治理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、水利数智化赋能、水治理体系完善六项重点任务,建设“系统完备、安全可靠,集约高效、绿色智能,循环通畅、调控有序”的现代水网,推动湖北水利高质量发展。

(一)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

树牢底线思维、极限思维,遵循“两个坚持、三个转变”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,立足湖北省“蓄泄兼筹、以泄为主”的防洪排涝格局,坚持“扩排、增蓄、控险”,统筹推进河道及堤防、蓄滞洪区、控制性枢纽及易涝区建设,健全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,构建洪水控制、洪水利用、洪水塑造的系统解决方案。

1.完善防洪工程体系。巩固提升长江防洪能力,综合考虑河道演变、崩岸险情、保护对象等因素,推进长江干流堤防巩固提升及河道整治,助力打造安澜长江。完善汉江防洪工程体系,加快实施汉江防洪系统治理,持续优化汉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,兜牢防洪安全底线。充分发挥水库的调蓄洪功能,强化库容管理,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鉴定,对病险水库水闸特别是有防洪功能的水库、头顶库“有病即治”,对老旧水库开展改造提升。加快清江姚家平枢纽建设,增强流域洪水调控能力。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能力,加快实施清江、富水等重要支流治理,系统实施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,有效防范漫决、冲决、溃决三类风险,多措并举提升县城防洪能力。强化行蓄洪空间建设与管理,锚定“分得进、蓄得住、排得出、人安全”目标,有序推动国家蓄滞洪区建设,分级分类推动长江重要洲滩民垸治理,严格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审批。按照“分片排涝、排蓄结合,强化自排、提升抽排”的原则,整涝片推进江汉平原易涝区治理。

2.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。以咸宁淦河、十堰天河为试点,构建由卫星雷达、雨量站网、水文站网耦合贯通的雨水情监测预报“三道防线”,延长洪水预见期,提高预报精准度;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,完善鄂东南、鄂西南、鄂东北等暴雨高发区以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监测站点、测雨雷达及备用通信信道建设,加快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建设,全力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;提升雨水情分析能力,深化水库、中小河流洪水智能预报预警成果应用。

3.优化防汛抗旱指挥体系。坚持“平战结合、吹哨就干”,按照“统一思想、统一指挥、统一号令、统一平台、统一口径、统一步调”工作思路,明确包保责任、主体责任、督导责任,强化行业管理责任,健全省、市、县上下一体的联络机制,加强部门统筹协同,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作用,完善会商研判、预警叫应等工作机制,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工作效能。

(二)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

立足湖北省“四隅向心、三江统配、河库联供、北送东流”的水资源配置格局,以联网、补网、强链为重点,统筹推进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,实现省市县水网协同融合,增强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,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。

4.加快水网互联互通。加快实施引江补汉及三峡水运新通道工程,助力完善国家水网主骨架大动脉。统筹当地水和外调水、常规水和非常规水,推行优水优用、分质供水,加快推进鄂北二期、引江补汉输水沿线补水等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,增强江汉平原等重点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,逐步完善省级骨干水网。实施一批中小型引调水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,畅通市县水网末梢,发挥水网效应。

5.加快水源工程建设。在充分挖掘现有水源工程供水潜力基础上,统筹推进一批中小型水库建设,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。因地制宜对淤积严重的水库开展水库清淤试点工作。加快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急或备用水源建设,完善干旱区抗旱工程体系,推进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。

6.强化农村供水保障。全面推行农村供水“3+1”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。在江汉平原等有条件区域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,努力实现“一县一网”;对城市供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的山丘区,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,形成“一县多网、能联尽联”;对规模化供水无法覆盖的高山、偏远地区,因地制宜进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,夯实农村现代化供水工程基础。深入推进县域统管、扩面提效,完善农村供水现代化管理服务体系,加快构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。

7.推进灌区工程建设。助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,聚焦荆州、荆门市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黄梅县、襄州区等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,健全优化灌溉工程体系,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新建扩建,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,有效扩大耕地灌溉面积,不断完善灌区长效运行维护机制,夯实“荆楚粮仓”水利灌溉根基。

8.实施三峡后续工程。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及水安全保障等任务,分类处置城镇迁建区居住安全隐患,持续改善三峡工程运行对长江中下游的影响,提升三峡工程安全运行综合保障能力,扎实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各项工作,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,促进三峡库区高质量发展。

9.提升南水北调供水保障能力。全力抓好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工作,科学推进消落区综合治理,统筹实施库区及入库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、水环境综合整治。兼顾防洪、抗旱、生态、发电、航运多方面需求,持续提升汉江流域水资源科学调度水平。推进引江济汉工程引水能力提档升级。组织实施汉江沿线闸站改造工程,开展碾盘山、兴隆枢纽坝下河道下切治理研究论证。

(三)强化水生态保护治理

立足湖北省“三廊四屏多片区”国土空间保护格局,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,系统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,加快建设安澜河湖、生命河湖、幸福河湖,实现人与河湖和谐共生。

10.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。全面划定河湖库管理范围,深化划界成果“一张图”应用,纵深推进河湖库“清四乱”整治,加强河湖智慧化监管,推进水域岸线精细化管控。

11.强化河湖生态流量(水位)保障。科学核定重点河湖及已建水利工程生态流量目标。推进生态泄放设施建设改造,加强汉江、洪湖、梁子湖等重点河湖流量(水位)科学调控,全面增强生态流量综合保障能力。

12.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修复。推进洪湖、梁子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态保护修复,加强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,改善水动力条件,重构健康稳定的湖泊生态系统。持续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。建成一批幸福河湖“荆楚样板”,实现市县区全覆盖。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,恢复河流生机活力。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。

13.防治重点地区水土流失。加强丹江口、三峡等国家和省级重要水源保护区,以及重要湖泊、水库等重点区域预防保护,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。深化水土保持协同管控,构建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督、监测体系。系统推进流域水土流失治理、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。

(四)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

全面践行节水优先方针,强化水资源总量和强度控制,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,推动用水全领域、全过程精细化管理,发展节水产业,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

14.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。健全用水总量、强度控制指标体系,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。严格取用水全过程管理,加强特殊行业和重点用水户监督管理。加强地下水管控,完善地下水控制指标体系。落实并开展江河流域水量分配。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,定期发布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。稳步推进水预算管理,推广宜都水预算管理试点经验,加快建设武汉、宜昌等市域和宜城、松滋等县域试点。

15.强化重点领域节水。推进农业节水增效,加强农业节水基础研究,建立健全科学灌溉等制度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,完善用水定额管理,加大节水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力度。推进城镇节水降损,加快建设十堰市张湾区等城市非常规水利用工程。

16.大力发展节水产业。完善支持节水产业发展政策措施,拓展“节水贷”绿色金融服务。依托节水产业联盟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强供需对接,培育龙头企业。推进全域合同节水管理。

17.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。实施节水评价、节水“三同时”制度。动态完善省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。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。落实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制度。

(五)强化水利数智赋能

以“需求牵引、应用至上、数智赋能、提升能力”为原则,构建立体监测体系,打造统一数据底板,完善模型系统与知识系统,拓展智能业务应用,提升水利治理管理数智化能力和水平。

18.加强数智基础建设。推进“天空地水工”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,打造全覆盖、全空间、全要素、全天候的动态感知网,提升水雨情及重点工程感知系统“应监测尽监测、应在线尽在线、应智能尽智能、应传导尽传导”能力。拓展多部门多源数据汇集能力,形成部门协同、省市县三级贯通的数据融通底座。

19.建设“荆楚安澜”平台。迭代建设“荆楚安澜”现代水网平台,构建“流域到全域”总体框架,强化平台公共支撑能力,为各级业务应用开放服务。完善智能模型系统,构建“物理机理驱动+数据智能增强”双轮驱动的模型系统,加强监测感知数据与水利专业知识联动,为各类水利场景提供精准、高效支撑。

20.深化智能业务应用。围绕防洪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等核心业务,基于全省自然资源“一张图”和数智湖北总体架构,初步建成山洪防御、水情监测预报、水库防汛、重点流域调度等场景,全面强化“预报、预警、预演、预案”四预功能;结合水网骨干工程数智化升级改造,建设水资源管理及水网调度场景,提升业务应用的智能化水平与实战效能。

(六)完善现代水治理体系

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,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,持续深化水利关键领域改革,大力发展绿色水经济,加强科技创新,全面提升水利现代化治理水平。

21.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与规划统筹。加快推进河道管理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、水文管理等重点领域省级立法进程。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办案衔接、行政公益诉讼协作、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。健全全省水利规划体系,实施规划清单管理,加强规划协同,强化规划实施跟踪评估。

22.夯实河湖长制责任与管护体系。强化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履职,深入推进丹江口水库等跨界河湖管理保护。健全河湖治理保护责任监管体系,引入第三方评估与公众监督。健全基层河湖管护长效机制,充实河湖管护队伍,扩大“关爱山川河流”等志愿活动影响力。

23.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。强化省级水网调度能力,建立水网调度机制。加强专业项目法人培育,推进重大水利工程投建运营一体化模式发展。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,规范水利建设市场行为。支持培育引入水利工程专业化养护主体,推行管养分离。强化水库、堤防等工程安全管理,常态化排查白蚁等风险隐患问题,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。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后评价工作。

24.深化水利关键领域改革。坚持依法合规、稳中求进,科学务实推进国有水资源水工程资产化改革,规范开展水利资源资产确认、确权、确值工作,推进经营性、准公益性、纯公益性资产分类管理、有效盘活。推进运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投融资模式。积极推进用水权交易市场建设,提升水权交易服务能力。健全水价形成机制,推进新建工程供需双方前置签订供用水量价协议。

25.加快培育绿色水经济。坚持兴利惠民导向,统筹推进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与价值提升,全面激发水经济活力。规范各类水经济活动秩序,制定发展指引与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。依托水利工程与河湖空间,强化岸线资源有偿使用、库区水面综合开发、水能冷热能利用等涉水要素保障,积极支撑港航增效、生态养殖、文旅融合及水利用产业提质,实现以水兴业、以水生财、以水富民。

26.加强水利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。坚持问题导向,统筹安全与发展,对水旱灾害防御、水网工程建设运行、江湖关系演变、河湖生态保护与治理等重大问题开展科技攻关,形成一批原创性、实用性科技成果,加强“产学研用”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推广。推进实施高层次人才领航、青年人才扬帆、基层人才沃土、平台建设筑巢四大专项工程,构建适应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体系。提升灌溉实验站、白蚁实验室、数智减灾实验室等科研能力,协同推进长江实验室建设,加快湖北水利科研试验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。

27.推进大中型库区移民安稳致富。精准实施移民直补政策,加大对库区和安置区发展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。巩固完善移民村水利基础设施,支持南水北调、三峡等移民集中安置区功能整体提升。

28.弘扬新时代荆楚水文化。深入挖掘“抗洪精神”、长江文化及荆楚治水文化内涵,推进水文化传播体系建设,强化传承与创新利用。开展水利遗产普查与分级保护工作,推进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性展示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,实行省级负总责、部门协同、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。省发改委、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规划实施,市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水安全保障主体责任。各地、各单位要深化规划项目前期论证,做好与国土空间等专项规划的衔接,加强用地、用林等要素保障,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。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投资中的主导作用,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、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政策性资金。放大湖北水利发展基金的撬动作用,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。省水利厅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监测分析、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,加强评估结果运用,确保重大项目、重点任务、重要改革顺利推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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